說明:
一、為提升行政效率及簡化學生每學期索取註冊貼紙之程序,爰參考臺灣大學、成功大學、臺灣師範大學、陽明大學等學校行之有年之執行方式,學生證免再貼註冊章。
二、學生完成109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繳費程序後,即可至各系所辦公室、教務處註冊組、資訊技術服務中心等單位領取「國立交通大學自109年9月起免貼註冊標籤」字樣之貼紙黏貼於學生證背面,爾後每學期即無須再另貼註冊章貼紙。
三、學生若有特殊需求者,可於繳交當學期學雜費後,採行下列方式申請證明:
(一)持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併同學生證正本至註冊組蓋章(免付費)。
(二)於中正堂或科學一館之自動化繳費投幣機列印紙本在學證明(每份10元)。
(三)於學籍成績文件線上申請系統申請紙本在學證明(每份10元)。
四、校內各單位如欲辨明學生是否在學,可採系統介接至本校資訊中心共同資料庫查詢學生之學籍狀態,亦可電話向註冊組查詢,毋須再以註冊貼紙辨識。